落马的“戏精”贪官:拘留当天,他穿的衣服是在淘宝网上花100多元买的

落马的“戏精”贪官:拘留当天,他穿的衣服是在淘宝网上花100多元买的

“他没买一件好衣服或一辆车。那天我们给他留的衣服,是他在淘宝上买的100多块钱。”这是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健落马后,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透露的相关细节。

“非常后悔,后悔得不可及,心痛”

邓健,男,汉族,1968年11月出生,54岁,四川绵阳人,在职大学学历。1990年7月参加工作,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公开资料显示,1990年7月,邓健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中学任教,4年后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。从此,他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7年。

从一名教师到法律职业,邓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。

他说:“我白天上班,晚上学习。我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,通过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的自考,有幸考上了游仙区人民法院。”在法院系统工作期间,历任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,执行庭副庭长、行政庭庭长、执行庭庭长、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。

2013年10月,邓健履新,担任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。2013年12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。2021年7月14日,邓健被调查。2021年9月15日,游仙区纪委给予邓健开除党籍、公职处分。2022年7月15日,《清洁四川》专栏披露了邓健案的更多细节。节目中,邓健落马后出现在镜头前。他说:“我非常后悔,后悔得不可及,感到难过。”

入住当天,他穿了淘宝上买的100多件衣服。

据披露,好的一面是,邓健工作努力,待人真诚。但暗地里,邓健在案件执行中不断收受当事人财物,违纪违法总金额高达400余万元。为了装出诚实、勤奋、努力的样子,他使出浑身解数,使出了一个又一个“障眼法”。据绵阳市游仙区纪委工作人员介绍:“邓健没买好衣服,没买车。那天我们留给他的衣服,是他在淘宝上花100多块钱买的。”

此外,邓健严格控制家庭开支,从不多花一分钱。

办案人员搜查他位于游仙区法院家属区的家时,发现家里布置相当简单。

据介绍,他家所有的家具和电器都是旧的,房子的墙壁都刷上了粉红色的水。女儿在准备考研,还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学习。事实上,邓健已经购买并装修了新房。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,他不敢把这栋房子告诉别人。老婆女儿没住过,高档饮料却堆了一地。

办案人员说,“外面的人都觉得他是住在法院的家人,是爱家爱运动的好家庭男人。但实际上,邓健每天和妻女吃完饭,就一个人回到滨江世纪花园,去了自己装修的豪华新房。”但截至案发,邓健受贿所得大部分尚未使用。相反,他打算在退休后用它来散步,看一看,甚至买什么车,去哪里玩。

邓健在供词中写道:“我不断踩雷区,触碰红线,越走越远,误入歧途。现在我意识到,等待我的不是我梦想的生活,而是坐牢。2021年12月29日,邓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4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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